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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33M/202512-00036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已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政策的两个申请家庭能否进行房屋互换的主动回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2-10 发布日期: 2025-12-10

关于已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政策的两个申请家庭能否进行房屋互换的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2025-12-10 11:24 浏览次数: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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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使用实施办法》(蒙政办秘〔20255号)第五十四条文件规定:已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政策的两个申请家庭可进行房屋互换,单个申请家庭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调房的,由运管中心或乡镇教师公租房所属学校完善调房相关资料。房屋调换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