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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回应
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33M/202512-00035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关于租户询问城镇低保家庭的物业服务费和公租房房屋租金缴纳政策的互动回应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5-12-10
发布日期:
2025-12-10
关于租户询问城镇低保家庭的物业服务费和公租房房屋租金缴纳政策的互动回应
发文日期:2025-12-10 11:21
浏览次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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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租户询问城镇低保家庭的物业服务费和公租房房屋租金缴纳政策?
现作以下解答:
根据现行《蒙城县公共租赁租房分配使用实施办法》(蒙政办秘〔
2025〕5号)第五十六条文件规定:对已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政策的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的城镇低保家庭(非农村低保),实行减免政策,可凭借县民政部门近期核验通过的证明材料,免缴租赁保证金,免缴物业服务费,房屋租金执行补助系数的0.95,采取直补方式缴纳。低保家庭成员为一级、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五保家庭可申请减免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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