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2560660605C/202512-00082 | 组配分类: | 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 |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关于自主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批通过用人单位名单公示(第二批)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12-18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全力稳就业促发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8号)和安徽省《关于开展2025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告》规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大型企业以及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但未被纳入“免申即享”范围的用人单位,可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通过对用人单位上年度裁员率、失信情况等数据核查,现将自主申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二批初筛达标的22户用人单位向社会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纳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范围。
对公示有异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向蒙城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咨询反映,联系电话:0558-7698512,0558-7661589 。
附件:1.2025年第二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自主申报初筛达标用人单位名单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