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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509-0007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蒙城县李远建材经营部年产3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名称: 《蒙城县李远建材经营部年产3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9-04 发布日期: 2025-09-04

《蒙城县李远建材经营部年产3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文日期:2025-09-04 11:00 浏览次数: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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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94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蒙城县李远建材经营部年产3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审批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558-7688001,传真:0558-7688682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3500

项目名称:年产3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纬八路与经六路交叉路口

建设单位:蒙城县李远建材经营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亳州瑞吉星环保科技有限公

建设项目概况:安徽省蒙城县经济开发区纬八路与经六路交叉路口,租赁面积2654平方米,包含原料区、生产区、成品区及办公室,购置1条喷涂固化生产线、切割机、激光焊机、打磨机、洗压机并配套建设环保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建成后可实现年金属门窗3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废水:员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进入蒙城县污水处理二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涡河。

(二)废气:切割、焊接、打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噪声: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底座等。

(四)固废:废膜、废包装材料及废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集中外售物资回收部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可确保各类固废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表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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