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533M/202508-00020 | 组配分类: | 主动回应 |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关于哪些特殊困难群体实施优先保障的主动回应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08-10 | 发布日期: | 2025-08-10 |
根据现行《蒙城县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实施细则》(蒙政办秘〔2023〕54号)第四十六条文件规定: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各类特殊困难家庭,优先保障,精准保障。
(一)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家庭;
(二)孤寡老人、四级以上残疾人员、重大疾病救助对象、
家庭成员中有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三)烈士遗属、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国家、省部级劳动模
范家庭等重点优抚对象;
(四)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退役
军人等特殊行业保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