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 无障碍 | 长者版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重大建设项目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索引号: 11341600MB1718575X/202507-00115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发布机构: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蒙城县板桥集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名称: 《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蒙城县板桥集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7-21 发布日期: 2025-07-21

《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蒙城县板桥集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文日期:2025-07-21 15:28 浏览次数:154
字体大小:[大 | 中 | ]

2025年7月21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能蒙城县板桥集二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县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58-7684515,传真:0558-7686902;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3500;

项目名称:华能蒙城县板桥集二期风电场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板桥集镇;

建设单位:华能安徽蒙城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安徽资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建设6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0MW;本项目无新建升压站工程,接入许疃一期已建220kV升压变电站内(本次评价不包含送出线路及电磁辐射影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一)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就近租住附近村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外运作农家肥,不外排;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营运期升压站无需新增员工,无生活污水产生;升压站依托现有已建成升压站雨污水管道;风机正常运转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废气:施工期设置施工工地周边围挡,施工材料统一入棚堆放,并加篷布覆盖、土方开挖湿式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洒水抑尘等,施工过程中采用商品混凝土;运输车辆尽量避免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施工车辆经过附近村庄和进入施工现场时实行限速行驶;对于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以及车辆,应采取加强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设备和车辆。营运期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三)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靠近敏感点处设置移动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远离敏感点,通过附近敏感点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营运期风机采用低噪声设备,在风机安装过程中应当做好基础减振,风机轮毂部分做好润滑,并加强维护,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影响。

(四)固废: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定期运送到周边集镇垃圾中转站转运;剩余土方后就地回填至施工吊装场地。营运期风电场检修、更换或事故产生的废润滑油、维修时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和手套、更换的废蓄电池由建设单位使用专门容器统一收集,收集后依托现有升压站中的危废临时贮存场所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理。

(五)生态: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鸟类繁殖、迁徙期。规范施工行为,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对其重要生境的扰动。规范施工人员活动,禁止施工人员破坏植被、捕杀鸟类和其它野生保护动物。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等及时进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应特别关注水域、陆域及水陆交错带复合生态系统整体生态功能的维护;开展宣传教育,安装警示牌,对伤鸟、野生动物救助等。另外,建议在风机上加设照明设备,避免鸟类因能见度较差而不慎撞上风机。在项目施工期、运行期动态开展生态影响监测或调查,通过监测风电场及周边区域动植物生境变化,及时优化调整生态保护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在网站公开环评编制信息、环评报告表全文等,未收到反对意见。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环评文件,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