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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506-00031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疃煤矿低浓瓦斯CCER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蒙发改环资〔2025〕8号
发文日期: 2025-06-30 发布日期: 2025-06-30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许疃煤矿低浓瓦斯CCER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日期:2025-06-30 11:37 浏览次数: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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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许疃煤矿低浓瓦斯CCER项目>节能审查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依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皖发改环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节能审查。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蒙城县许疃镇许疃煤矿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2300万元新建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378平方米;建设一套6万方瓦斯氧化装置及瓦斯安全输送掺混系统、供暖设备。

四、项目能源结构及用能总量: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主要是电力、瓦斯、天然气。年能源消费量为电力139.02kwh瓦斯(浓度4.8%6117.5万立方米,天然气73.5万立方米,折算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1259.65吨标准煤,等价值236.12吨标准煤。采取节能措施后年节约电力12.07kwh,年节约14.83吨标准煤(当量值)35.22吨标准煤(等价值)。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不得采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电器、设备、材料,并加强设备运营能耗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要按照规定组织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应当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我委。

七、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项目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代码:窗体顶端

七、项目代码:窗体顶端

八、本项目代码:2502-341622-04-02-799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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