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664H/202505-00147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蒙征预告〔2025〕4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5-20 | 发布日期: | 2025-05-20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板桥集镇和平村耿桥、耿圩、前于、和平东,李楼村陈庄陈西、林前庄,双鹿村鹿小营庄营东等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
地块1:东至板桥集镇和平村耿桥村民小组耕地,南至耿桥村民小组耕地,西至耿桥村民小组耕地,北至耿桥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2:东至板桥集镇和平村耿圩村民小组耕地,南至前于村民小组沟渠,西至前于村民小组耕地,北至前于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3:东至板桥集镇和平村和平东村民小组耕地,南至和平东村民小组耕地,西至和平东村民小组耕地,北至和平东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4:东至板桥集镇李楼村陈庄陈西村民小组坑塘,南至陈庄陈西村民小组坑塘,西至陈庄陈西村民小组耕地,北至陈庄陈西村民小组沟渠;(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5:东至板桥集镇李楼村林前庄村民小组耕地,南至林前庄村民小组耕地,西至林前庄村民小组耕地,北至林前庄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地块6:东至板桥集镇双鹿村鹿小营庄营东村民小组耕地,南至鹿小营庄营东村民小组耕地,西至鹿小营庄营东村民小组耕地,北至鹿小营庄营东村民小组耕地;(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华能蒙城县板桥集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建设活动。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蒙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板桥集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板桥集镇:和平村、李楼村、双鹿村;和平村耿桥、耿圩、前于、和平东,李楼村陈庄陈西、林前庄,双鹿村鹿小营庄营东等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及村民小组内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蒙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engche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板桥集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白凌飞,联系方式:0558-773100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