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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502-00170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网友咨询:申请使用临时用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2-20 发布日期: 2025-02-20

网友咨询:申请使用临时用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发文日期:2025-02-20 15:58 浏览次数: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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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您咨询“申请使用临时用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问题,现回复如下:

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使用临时用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临时用地申请书;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的,需提供生产建设项目单位(业主)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二)建设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文件,或勘查许可证;

(三)临时用地合同及土地权属证明材料;

(四)相关图件:包括标注临时用地位置和范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勘测定界材料,以及土地利用现状照片;

(五)土地复垦方案(使用农用地的):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及审查意见书(含专家评审意见);

(六)相关部门审查意见:使用林地、河道、滩涂等,需提交林业、水利等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七)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使用人、银行签订的土地复垦费用使用三方监管协议;

(八)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股,电话:0558-7624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