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00MB1718575X/202501-00084 | 组配分类: | 环境信访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关于“1.17发布的预警公告什么时候解除”办理情况的回复 |
名称: | 关于“1.17发布的预警公告什么时候解除”办理情况的回复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21 | 发布日期: | 2025-01-21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主题为“1.17发布的预警公告什么时候解除”一事,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全国重污染天气应对联合会商结果,受区域空气质量逐渐转差影响,亳州市将经历一轮污染过程。经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意,发布亳州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月17日2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其中汽车维修行业按照Ⅱ级响应减排措施喷漆工序应强制停产。目前暂未收到省、市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预警解除后会通过融媒体等平台迅速通知到广大群众和各相关企业,此前希望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大气环境股(联系人:王军,电话:0558-7686900)。
亳州市蒙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