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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501-00238 组配分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派出机构、公共服务机构信息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1 发布日期: 2025-01-11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发文日期:2025-01-11 09:30 浏览次数: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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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治部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开展意识形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双拥创建、统一战线等工作。指导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扶贫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干部管理工作。承担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蒙城县嵇康中路14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任:宋启利

邮编:233500

电话:0558—7662959

传真:0558—7622158

邮箱:mcgtxx@163.com

二、办公室(综合管理室、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综合性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协调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室: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管理。承担综合统计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负责局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申报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财务工作。管理重大专项投资、重大装备。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办公地址: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蒙城县嵇康中路14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郁勇

邮编:233500

电话:0558—7625369

传真:0558—7622158

邮箱:mcgtxx@163.com

三、国土空间规划股(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股)

主要职能: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并监督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拟定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组织全县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片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规划编制、调整和报批工作。承担对各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审核报批和技术指导。组织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城市其他发展需要控制地区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前的技术论证并进行审查。承担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审查等工作。负责组织审查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文件。承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日常工作。承担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交通及工程管线等相关规划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城市道路、给排水、电力、燃气等市政专项规划。承担城市景观环境规划的实施管理和雕塑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四线”(高压走廊、城市绿线、城市蓝线、文物保护)的控制,参与审核大型户外广告。承担审核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核查和证后督察,负责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指导乡镇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办公地址: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蒙城县嵇康中路14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峰

邮编:233500

电话:0558—7627698

传真:0558—7622158

邮箱:mcgtxx@163.com

四、地质矿产综合管理股主要职能: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査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拟订矿业权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管理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统计分析并指导全县矿业权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拟订全县矿产资源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和信息发布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矿产地战略储备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办公地址: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蒙城县嵇康中路14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明

邮编:233500

电话:0558—7620226

传真:0558—7622158

邮箱:mcgtxx@163.com

五、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股(用途管制股)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开展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规划审批项目“一书三证”的审理、发放工作。

办公地址: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蒙城县嵇康中路14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志军

邮编:233500

电话:0558—7624083

传真:0558—7622158

邮箱:mcgtxx@163.com

六、自然资源调査确权和测绘股

主要职能: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定期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工作。拟订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地理信息资源建设等重大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基准、测绘系统。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和指导全县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贯彻执行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贯彻执行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办公地址: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蒙城县嵇康中路14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股长:曾旭东

邮编:233500

电话:0558—7624012

传真:0558—7622158

邮箱:mcgtxx@163.com

七、政策法规和执法股主要职能: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草案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听证。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推进国土资源行业依法行政。组织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事项。负责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承担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自然资源、林业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指导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林业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组织自然资源政策重大课题调研。协调和组织局内有关政策性综合研究工作。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协调市长、县长热线办理事项。

办公地址: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蒙城县嵇康中路14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方二勇

邮编:233500

电话:0558—7624073

传真:0558—7622158

邮箱:mcgtxx@163.com

八、林业综合管理股职责主要职能:承担县级林长制办公室、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指导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改革发展。组织生态扶贫的实施。起草国土绿化重大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监督管理防沙治沙等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全县森林、草原、湿地和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各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査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助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工作。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林业产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查处林木及野生动植物案件。

办公地址: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蒙城县嵇康中路14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陈浩

邮编:233500

电话:0558—7624185

传真:0558—7622158

邮箱:mcgtx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