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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索引号:
113416226742135391/202411-00052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互动回应】关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问题的咨询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4-11-05
发布日期:
2024-11-05
【互动回应】关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问题的咨询
发文日期:2024-11-05 16:43
浏览次数: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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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领导,你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这里的广泛听取意见主要是指听取哪些单位的意见?谢谢。 咨询时间: 2024-10-22
回复: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通常情况下,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种类和实际工作需要,征求预案涉及到的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政府或其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方和专家等的意见。回复单位: 应急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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