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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6742135391/202411-00052 组配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互动回应】关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问题的咨询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1-05 发布日期: 2024-11-05

【互动回应】关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问题的咨询

发文日期:2024-11-05 16:43 浏览次数: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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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领导,你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这里的广泛听取意见主要是指听取哪些单位的意见?谢谢。 咨询时间: 2024-10-22

      回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通常情况下,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种类和实际工作需要,征求预案涉及到的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政府或其相关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方和专家等的意见。回复单位: 应急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