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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409-00260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文号: 蒙自然资规提案〔2024〕6号
发文日期: 2024-09-30 发布日期: 2024-09-30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6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日期:2024-09-30 08:35 浏览次数: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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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界各位委员:

在县政协十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高质量编制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自收到提案以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积极听取委员建议和意见,认真采纳协办单位意见,加强对乡镇的指导和对编制单位的监管,先后组织局有关股室及乡镇中心所、规划编制单位及各个乡镇,对照指出的问题,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分析问题原因,从技术层面、业务层面、制度层面完善制定了有关措施,不断提高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同时积极会同乡镇和有关部门强化规划编制、修改、审批等流程的管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基本情况

(一)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县于2020年、2021年分批启动14个乡镇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启动双涧镇、乐土镇、小辛集乡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启动11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截止目前14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形成规划成果,正在分批组织专家评审。

(二)村庄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文件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县于2021年启动村庄规划编制,根据前期明确的村庄分类成果,明确265个行政村需编制村庄规划。2021年启动立仓镇炮台沟村、王集乡石山村等5个试点村村庄规划;2022年启动157个集聚提升类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开展103个村庄规划编制。截至目前,265个行政村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并形成规划初步成果其中通过专家评审1837个村庄规划成果通过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县政府批准。

编制过程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安徽省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 年版)》、《亳州市村庄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要求,指导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在编制镇、村国土空间规划时,依照编制前工作准备、规划方案编制、规划成果审批、规划实施的程序依次开展的。

二、存在的问题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照政协提案认真审查规划编制文本,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发现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实地调研不够。部分设计单位实地调研时,对村庄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农村宅基地等建设用地需求和村庄搬迁安置意愿摸排不够深入,现状问题识别不精准,未能充分体现村民诉求。

二是编制质量不高。部分设计单位中标后,驻村调研与内业设计人员不能统一,缺乏与镇村沟通交流,乡镇在成果把关和实施监管等环节参与不足。同时未将经验丰富的高层次人才用于规划编制,村庄规划不能突出特色。

三是规划评审流于形式。镇村国土空间规划一般是经专家评审再上规委会报县级批准,专家评审会后,部分设计单位未按照专家评审意见充分征询镇村和有关部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划成果。

四是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规划主管部门在组织规划评审、审核规划成果中,存在对上述问题审核不到位,直接批准通过,致使镇村国土空间规划实用性不强。

三、工作举措

针对存在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认真分析研究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对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多次专题调度推进,有关工作举措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编制单位主体责任

2024年6月12日和7月31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召开乡镇及村规划编制专题调度会,各乡镇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单位、局有关股室参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审计署审计中发现的村庄规划偏离实际或流于形式的通报,要求各规划编制单位对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整改。结合我县镇村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明确了工作纪律。一是要求结合《编制规程》要求重新梳理规划成果,对实地调研不充分的要加强调研,避免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确保编制出科学、实用的空间规划。二是要求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编制单位要全过程审核把关编制质量,安排高层次规划人员参与编制,确保质量。三是要求设计单位针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直至符合要求。四是时间服从质量,编制的规划成果要科学、合理、实用,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五是明确了对编制质量差的规划,不予通过并重新编制。

(二)强化业务流程管理,提高编制质量

1.加强对编制单位业务流程的督促和管理,严格按照上级《编制规程》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在村庄规划方案编制阶段,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作基础和成果,在驻村调查基础上,充分掌握村庄规划所需基础信息,主要包括现状、人口、政策、发展诉求和村民意愿等。根据调查结果和村庄类型,充分采纳村民合理意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相关要求,合理确定规划内容、编制深度和成果要求。在村庄规划编制中,严格落实上位规划要求,结合村庄类型、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合理预测人口规模,明确村庄发展定位,确定各类用地空间布局;并结合区域发展方向,确定重点区域类型,明确重点区域范围,编制重点区域总平面图,科学编制规划方案。

2.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统筹编制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积极引公众参与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编制镇村国土空间规划时,广泛对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包括政府部门、专家、社区居民、企业等,初步成果形成后,编制单位配合属地政府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庄规划成果进行审议,以确保规划编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严格评审流程,加强镇村初步成果管控

1.进一步强化乡镇作为村庄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各乡镇要组织分管领导、镇直有关部门、村两委干部积极主动参与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于镇村两级已初审通过的规划成果,结合村庄分布的实际情况,再次充分征求县相关单位、属地镇政府等部门意见。专家评审阶段,组织乡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县直有关部门联合参加专家评审会,确保专家评审会通过的镇村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的实用性和专业性。

2.镇村国土空间规划在报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审议前,规划成果需经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再由乡镇(街道)向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时各乡镇(街道)的镇、村规划议题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汇报。

(四)突出多轮把关,建立健全审核机制

为全面加强镇村规划编制成果的审核力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健全了局业务会审、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预备会联审、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审议的审查机制。乡镇提出审议的镇村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先由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组织业务会审,提出修改意见反馈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规划成果,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组织审定后再列入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议题。为加强规划质量的管控,由分管县领导召集有关县直单位和乡镇召开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预备会,参会人员要求为单位分管领导或熟悉业务的骨干同志,全面深入的就规划成果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及时反馈给编制单位修改完善。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会议召开后,根据县自然资源规划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再次向编制单位提出要求,待修改完善后予以通过。

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按照各位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乡镇的业务指导和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扎实稳步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的方案编制、专家评审、征求意见、批前公示、会议审查、规划审批及批后公告等工作,确保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合理、实用。

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923

 

 

 

 

 

单位联系电话:0558-7624153

办复类别: B                                     

抄送:县政协提案委,县绩效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