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 无障碍 | 长者版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社会救助 > 政策法规文件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10G/202508-00026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文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小辛集乡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最新标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号: 亳政秘〔2024〕78号
发文日期: 2025-08-28 发布日期: 2025-08-28

【最新标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5-08-28 19:07 浏览次数:290
字体大小:[大 | 中 | ]

【最新标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

 

亳政秘〔2024〕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保障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确定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现公布如下: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1元/人/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6元/人/月。 

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8元/人/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96元/人/月。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2250元/人/月、561元/人/月、75元/人/月,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655元/人/月、374元/人/月、57元/人/月。 

上述标准自2024年7月起执行,所需资金在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