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8751/202411-00100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蒙征预告〔2024〕15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1-05 | 发布日期: | 2024-11-0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开展蒙城县乐土河农田水利建设及防洪排涝项目(调整用地)土地征收工作,对双涧镇杨圩村代塘三组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东至双涧镇杨圩村代塘一组、代塘三组村民小组现状耕地,南至双涧镇杨圩村代塘一组、代塘三组村民小组现状耕地,西至阜淮铁路(在建),北至阜淮铁路(在建)。(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蒙城县乐土河农田水利建设及防洪排涝项目(调整用地)建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土地的情形: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蒙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双涧镇人民政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双涧镇杨圩村代塘三组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蒙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engche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双涧镇人民政府,联系人:朱 辉,联系方式:0558-771100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