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9093N/202410-00064 | 组配分类: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马集镇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马集司法所:三措并举推进《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工作规范》宣传进村居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10-29 | 发布日期: | 2024-10-29 |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业务素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发展,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2024年10月28日蒙城县司法局马集司法所深入全镇13个村(社区)组织开展了《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工作规范》宣传进村居活动,旨在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保障、业务流程规范化发展。
开展普法宣传,做到深入人心。司法所结合镇、村(社区)实际情况,抓好重要的时间节点统筹谋划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工作规范》宣传活动共计13场次。活动中,司法所的普法志愿者通过集中宣讲、面对面解答法律咨询、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解析《人民调解法》《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工作规范》等法律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以案释法,旨在将生硬的法律条文转换成易被老百姓接受且又符合法律精神的生活常识,真正让法治精神走进群众身边,融入群众心里,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集中学习宣传,做到学以致用。司法所结合每月综治例会、千村百镇人民调解大讲堂、法律明白人培训等契机,组织辖区内乡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以及村(居)两委干部对《人民调解法》《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工作规范》进行定期学习宣传,进一步加深人民调解员对《安徽省人民调解员工作规范》的理解,更好地做到学以致用,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的目标任务,努力为更好地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坚持调宣结合,做到释法明理。为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马集司法所始终将普法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全过程,在调解过程中不仅讲情理、明事理,更注重法治引导,把调解变为群众学法实践,把调解现场作为法治课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达到调解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