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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33M/202406-00072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公租房家庭人员认定标准的主动回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10 发布日期: 2024-06-10

关于公租房家庭人员认定标准的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2024-06-10 16:51 浏览次数: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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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租户询问公租房家庭人员的认定标准?

现作以下解答:

根据现行《蒙城县保障性住房运营服务实施细则》(蒙政办秘〔2023〕54号)第十六条文件规定:同一个户籍簿上的所有人员只能作为一个申请家庭(包括因就学、参军等原因户籍外迁的家庭成员),除通过婚姻链接的夫妻关系人员须纳入该家庭人员保障范围以外,其他不在同一个户籍簿上的人员不得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以政务服务网平台大数据为审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