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9982/202406-00178 | 组配分类: | 学生资助政策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板桥集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蒙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发布日期: | 2024-06-11 |
蒙城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普通高中教育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
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我县免学费标准具体如下:一中1700元/生/年,二中、六中、八中1400元/生/年,创新高中、永兴高中、致远高中700元/生/年。学校直接免除。
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
对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学期动态调整,标准人均2000元/生/年,分为三档,按学年认定学期发放,资金打入学生资助卡。
(3)校内资助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民办学校应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资金打入学生资助卡。
2、高等教育资助政策
(1) 国家助学金
平均资助标准为3300元,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 元、4500 元,各高校结合实际分为2-3 档。。
该项政策,由学生就读的高校实施,资金按学期直接打到学生资助卡(不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
(2) 国家助学贷款
是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7-9月从户籍所在县办理。省内高校就读学生可到教育局资助中心或当地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省外高校(含后期读研读博)就读学生必须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本专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生每年可办理12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生每年可办理助学贷款16000元。
(3)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资助
计划资助对象为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我省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全部享受、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资助。
资助标准为被省内院校录取的每生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的每生1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