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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6742135391/202404-00098 组配分类: 权责清单
发布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7 发布日期: 2024-04-17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指南

发文日期:2024-04-17 10:11 浏览次数: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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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服务指南

1  办理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1号修订)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

2  承办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监管股

3  服务对象

法人

4  服务条件

4.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4.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4.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4.5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前款规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指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内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

5  服务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

6  服务时限  承诺2个工作日。

7  收费标准 免费。

8  咨询方式

电话:0558-7663156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服务指南

1  办理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九条

2  承办机构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监管股

3  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

4  服务条件

4.1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4.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4.3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4.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服务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发证。

6  服务时限  承诺2个工作日。

7  收费标准 免费。

8  咨询方式

电话:0558-766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