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664H/202407-00276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文号: | 蒙自然资规建议〔2024〕4号 |
发文日期: | 2024-07-19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
王文杰等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征地拆迁安置、启用道路电子眼,农民建房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放开征迁安置的房票的自由买卖问题。根据县财政局印发施行的《蒙城县“虚拟实物安置购房卷”使用管理办法》(蒙财建 〔2015〕 106号)第六条“使用购房券购房仅限被征收人本人和三代以内的嫡亲使用。不得以现金方式提取,不得转让、出借、赠与。”的规定,目前,我县尚未放开征迁安置的房票的自由买卖。但是,房票的使用权限和范围放开了,现在已经允许使用房票购买非住宅或住宅,可以在本县范围购买开发商开发的任意地块商品房的现房和期房。
二、关于“启用道路电子眼”问题。为保障北外环、东外环过往车辆、行人安全有序通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24 年以来,蒙城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多次函告建设方蒙城县交通运输局及时安排施工方完善北外环、东外环相关设备,将沿线的电子警察、交通监控接入公安交通智能指挥平台,尽快投入使用。目前只有东外环 10 个路口接入公安交通智能指挥平台,待按程序公示后便予以启用。北外环因无网络,尚不满足接入条件。下一步,公安局将再次函请县交通运输局尽快完善北外环沿线的相关设备,待符合接入条件后,及时接入公安交通智能指挥平台,并按程序公示、启用。
三、关于“建议政府出台政策,鼓励农民自愿放弃在农村建房,在城里买房”问题。出台政策鼓励农村村民在城里买房,能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稳定房地产市场,有利于推动城镇化。对于您们提出的建议,发改委也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讨论该项政策的制定。《蒙城县农村宅基地和村民建房管理办法》对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进行了规定,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制定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实施办法,制定相应补偿政策。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的额建议。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3日
单位联系电话:0558-7624083
办复类别:B 类
抄送:县人大人选工委、县绩效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