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MB0W691461/202406-00095 | 组配分类: | 征地法定公告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蒙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蒙征预告〔2024〕8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21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开展蒙城县2024年第4批次(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对庄周街道至乐社区李东队村民小组、李西队村民小组、前柳队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
地块:东至东外环,南至乐土路,西至经十八路(规划),北至三义路;(详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蒙城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蒙城县东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于2023年3月18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蒙城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庄周街道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庄周街道至乐社区李东队村民小组、李西队村民小组、前柳队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蒙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mengcheng.gov.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庄周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卢 慎,联系方式:0558-7811051。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蒙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