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9093N/202406-00060 | 组配分类: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马集镇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马集镇司法所“四招联动”创新调解矛盾纠纷工作法书写和美乡村幸福画卷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6-17 | 发布日期: | 2024-06-17 |
马集镇司法所“四招联动”创新调解矛盾纠纷工作法书写和美乡村幸福画卷
蒙城县马集镇司法所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工作法,有效解决乡村治理小问题,汇聚和美乡村大幸福。
一、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马集镇司法所有效整合镇政府、派出所和镇平安办等各方资源,形成与法庭、公安派出所、信访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吸附群众说事办事。落实定期走访制度,畅通群众线下诉求表达渠道,一揽子受理、分类登记、分流转办、限期督办、办结反馈、定期回访,全方位服务广大群众。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工程,畅通群众线上诉求表达渠道。
二、构建多元联动调解网络
建立“司法所—村委会—群众家”三方网格组织体系,以镇村为单位划分网格,发挥所内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入户遍访民情,负责汇总整理民情信息,织密为民“服务网”。依托村级党群服务中心,采取党员包村、党员联户、定岗式管理等举措,组织召开民情恳谈会,同步开展访民情听民意活动和“敲门问需·幸福升温”活动,做到问题发现在网格、服务开展在网格、纠纷调处在网格、矛盾化解在网格。
三、压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
发挥所内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顾问优势,建立各村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逐项确定责任人。按照“述、询、评、督”四项程序,开展阳光报告会,司法所所长汇报上次报告会提出问题的办理情况,联合镇政府、派出所、信访办等工作人员现场接受村民代表质询,共同商议解决村内矛盾纠纷事项。能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并列入村规民约,需上级部门协助的,建议由村“两委”向镇党委申请协助处理。
四、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司法所坚持每周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法律明白人和普法志愿者,通过召开会议、公示栏张贴等形式进行通报,让群众知晓,推动健立精准化、定制化的矛盾调处机制,让群众评事落到实处。针对各村疑难矛盾纠纷、突发性群体事件等不同类型,及时召集包村干部开展多轮会商。理清矛盾产生根源,由司法部门牵头在村组织面对面评判协商,通过法、理、情等多种方式,多方合力化解,把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