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6226742135391/202402-00133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蒙城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文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4-02-01 | 发布日期: | 2024-02-01 |
蒙减灾〔2024〕1号
各乡镇(街道)、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资料分析,预计2月4日前后全县将出现一次雨雪冰冻天气过程,其中2-4日降雪增强,全县有小到中雪,局部大雪到暴雪,部分地区伴有冻雨。雪后持续低温冰冻天气,5-9日最低气温-10~-8℃。市减灾委已对我县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蒙城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决定于2月1日21时启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县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密切监测天气和降雪变化,加密预报预警频次,滚动会商研判,强化预警和响应联动,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要加强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应对工作。重点做好交通运输、城市运行、供水供电、农业生产等领域的安全保障。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城乡公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巡护,预置除雪防滑物资装备和队伍力量,及时清扫积雪,做好疏导管控,保障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要加大对车站、高速服务区的客流监测力度,做好分流和滞留人员的生活保障。要加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在建工地和老年人、生活困难人员等重点区域、重点群体的安全保障。要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供应,做好受灾群众、城乡困难群众和无固定居所人员的灾害救助,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各级责任人要立即上岗到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迅速果断处置,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蒙城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蒙城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4年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