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MB1754373A/202501-00047 | 组配分类: |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城管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蒙城县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受理机构信息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20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受理机构信息
申请条件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令第100号,2017年3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九条:……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一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应当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