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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索引号:
11341622MB1754373A/202501-00054
组配分类: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发布机构:
蒙城县城管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无
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文号:
无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日期:
2025-01-20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
发文日期:2025-01-20 11:03
浏览次数: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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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1.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 2. 因城市建设工程需要或特殊事项需要; 3. 必须遵守限载、限速、限高的规定; 4. 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 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
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附件: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申请表空白表格.docx【16.71 KB】
附件:委托书.jpg【24.85 KB】
附件:行驶方案.jpg【25.9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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