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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91435056N/202404-00055 组配分类: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行政处罚:(蒙)文综罚字〔2024〕1号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行政处罚:(蒙)文综罚字〔2024〕1号

发文日期:2024-04-19 09:48 浏览次数: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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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类型
处罚文号 被处罚
单位名称
被处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
(经营者)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 行政处罚情况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立案日期 行政处罚日期
1 网吧 (蒙)文综罚字
 〔2024〕1号
蒙城县未来网络服务部 91341622********9P(1-1) 胡**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同时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部分涉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第3条关于“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之规定 1、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2024.1.8 2024.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