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92453/202403-00174 | 组配分类: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漆园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办事指南】首次申领身份证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3-19 | 发布日期: | 2024-03-19 |
一、受理部门
蒙城县公安分局各户籍窗口。
二、办理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我省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填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制证-办结
四、所需材料
1、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年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五、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
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