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 无障碍 | 长者版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户籍管理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453/202403-00174 组配分类: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机构: 蒙城县漆园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办事指南】首次申领身份证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9 发布日期: 2024-03-19

【办事指南】首次申领身份证

发文日期:2024-03-19 16:28 浏览次数:65
字体大小:[大 |中 |]

一、受理部门

蒙城县公安分局各户籍窗口。

二、办理条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我省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填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制证-办结

所需材料

1、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年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

七、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