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9127/202501-00112 | 组配分类: | 居住证签注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小涧镇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居住证签注服务指南 |
名称: | 居住证签注服务指南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5-01-13 | 发布日期: | 2025-01-13 |
一、受理部门:蒙城县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居住证办理一年以上的。
三、办理流程: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
四、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居住证以及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五、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