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9034K/202311-00138 | 组配分类: | 村庄规划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岳坊镇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蒙城县岳坊镇葛寒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前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11-10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
关于《蒙城县岳坊镇葛寒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前公示
《蒙城县岳坊镇葛寒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经过广泛调查、论证、深化,目前已编制完成规划成果,并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等要求,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依法组织《蒙城县岳坊镇葛寒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批前公示,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对该方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岳坊镇人民政府反馈,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规划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
《蒙城县岳坊镇葛寒寨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公示期限:30天
三、公示地址:蒙城县岳坊镇人民政府网站
四、公示类别:村庄规划
五、联系单位:岳坊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558-7764855 邮箱:yfzzf666@163.com
六、公示内容: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2)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3)近期建设项目(工程)图;(4)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5)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规则
岳坊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葛寒寨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撤并,暂时不能撤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311.24公顷(暂落实2022年下发耕地保护目标,此版数据中未扣除重大项目需平衡的耕地保护指标,即主要为亳蒙高速占用部分),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65.73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16.77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5.64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无草地。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8.40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42.9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97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04公顷。主要用于商业、商务金融以及娱乐康体等设施建设。
9、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0.56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10、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15.56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03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2、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07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3、特殊用地
本村无特殊用地。
14、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27.53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5、其他土地
本村无其他土地。
葛寒寨村近期建设项目(工程)表
项目类型 |
序号 |
项目(工程)名称 |
位置 |
建设规模 |
建设内容 |
建设时限 |
土地整治 |
1 |
高标准农田建设 |
村域范围内 |
258.25公顷 |
围绕“五网一提升”逐步将永农基本农田建设为高标准农田 |
2023-2035 |
2 |
低效园林草地整理 |
村北部 |
2.59公顷 |
以实际复垦利用现状为出发点,对村庄内即可工可进行复垦。 |
2023-2035 |
|
3 |
设施农用地整理 |
沟东 |
0.3公顷 |
对现状闲置设施农用地进行摸底排查,确定可复垦的设施农用地位置 |
2023-2035 |
|
4 |
农村宅基地复垦 |
小柿园、大柿园 |
3.31公顷 |
对葛寒寨小柿园、大柿园等村民组撤并,并对宅基地进行复垦 |
2023-2035 |
|
5 |
存量建设用地盘活 |
寒寨东侧 |
0.03公顷 |
盘活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用于村民安置及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发展建设 |
2023-2025 |
|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
6 |
炉店居民点集聚提升 |
炉店 |
2.39公顷 |
在炉店居民点进行集中建房,并配套相关设施 |
2023-2025 |
7 |
大柿园居民点未来建房意向选址 |
大柿园 |
0.34公顷 |
大柿园未来新增建房意向选址 |
2023-2035 |
|
8 |
寒寨居民点未来建房意向选址 |
寒寨 |
0.48公顷 |
寒寨居民点未来新增建房意向选址 |
2023-2025 |
|
9 |
亳蒙高速搬迁安置选址 |
葛小庄 |
0.32公顷 |
因亳蒙高速新建导致拆迁的住宅,搬迁至葛小庄西部 |
2023-2035 |
|
10 |
炉店居民点室外活动场地 |
炉店 |
0.08公顷 |
结合集中居民点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并配套建设公厕、生态停车场等设施 |
2023-2025 |
|
11 |
大柿园居民点室外活动场地 |
大柿园 |
0.09公顷 |
结合集中居民点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并配套建设公厕、生态停车场等设施 |
2023-2025 |
|
12 |
亳蒙高速规划新建 |
村南部 |
6.44公顷 |
落实下发亳蒙高速线型 |
2023-2035 |
|
13 |
规划县道拓宽 |
村主道 |
2.38公顷 |
落实下发县道拓宽线型 |
2026-2035 |
|
14 |
华能风电项目三期 |
村南部 |
0.04公顷 |
落实县下发薛湖三期风电场项目工业用地 |
2026-2035 |
|
15 |
生态停车场 |
炉店 |
2处 |
在炉店、大柿园结合室外活动场地建设生态停车场2处 |
2023-2035 |
|
16 |
便民服务商店 |
炉店 |
1处 |
结合现状闲置商业用地,建设便民服务商店,结合布置物流配送点、金融电信服务点等设施。 |
2023-2035 |
|
产业发展 |
17 |
村部附近产业用地预留 |
村部 |
0.97公顷 |
与村部、乡贤馆相结合,未来主要发展葛寒寨休闲旅游文化项目 |
2026-2035 |
18 |
风电项目附近产业用地预留 |
村南部 |
0.80公顷 |
现状风电项目北部预留用地发展村庄产业 |
2026-2035 |
|
19 |
北部种植项目建设 |
村北部 |
22.89公顷 |
发展规模性桃树种植项目,完善地块内部机耕道建设,完善种植园其他配套项目。 |
2023-2035 |
|
20 |
集体经济发展 |
村域 |
—— |
鼓励村民成立种养合作社和联合社,在小麦种植、桃树种植等特色种养方面挑选乡贤能人带动,发挥葛寒寨的乡贤文化。并推广形成能人+合作社/联合社的形式,活化全村产业发展,并按政策进行奖补。 |
2023-2035 |
|
21 |
水系治理修复 |
村域 |
—— |
保留现状坑塘、沟渠与水工设施,对村域内的坑塘水面和沟渠进行清淤疏通等生态修复。 |
2023-2035 |
|
22 |
人居环境整治 |
炉店、寒寨、葛小庄 |
25.11 |
对集中居民点住宅的建筑风貌、基础设施进行美化、提质。 |
2023-20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