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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91435056N/202311-00025 组配分类: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发布机构: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蒙城县浪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1-14 发布日期: 2023-11-14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蒙城县浪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发文日期:2023-11-14 08:45 浏览次数: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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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称:蒙城县浪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许疃镇尉迟大道西侧2#楼106、206号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围: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姓名:卢浩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4日(拾天)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交通行走距离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话:0558-3062382

受理人姓名:杨燕珺

     址:蒙城县嵇康北路128号

     编:233500

 

 

                                        (单位盖章)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