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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355142120T/202403-00091 组配分类: 公共卫生服务类
发布机构: 蒙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蒙城县卫健委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要求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蒙城县卫健委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要求

发文日期:2024-03-01 11:34 浏览次数: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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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协助开展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臵。

(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管理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做好相关服务记录,《传染病报告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应至少保留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