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560660605C/202311-00047 | 组配分类: | 失业保险费返还申领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2023年蒙城县第一批自主申报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规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3年11月我局对19家通过网上自主申报方式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其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领取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蒙城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22年11月20日
监督电话:0558-7622333;0558-7623087
地 址:蒙城县智慧城市北三楼307室
附表:1、2023年11月蒙城县自主申报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