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664H/202310-00062 | 组配分类: | 临时用地审批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蒙城县水系连通2023年度闸坝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 文号: | 亳自然资规临用(2023)49号 |
发文日期: | 2023-10-27 | 发布日期: | 2023-10-27 |
蒙城县水利局: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自然资规〔2022〕1 号)精神,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蒙城县坛城镇坛城社区,小辛集乡吕望社区,双涧镇王湾村,楚村镇朱集村、中元村,立仓镇老王圩村、炮台沟村、门南杨村合计1.6431 公顷土地,用于建设蒙城县水系连通2023年度闸坝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批准用途为材料堆场、临时办公用房、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0日至2025年9月19日。
二、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临时用地,不得在批准的临时用地范围内修建永久性建筑。同时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耕地占用税。
三 、你单位应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严格按照《蒙城县水系连通2023 年度闸坝站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原状,并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验收。
此复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