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MB0W691461/202309-00025 | 组配分类: | 村庄规划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庄周街道办事处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蒙城县庄周街道前杨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 规划公示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9-30 | 发布日期: | 2023-09-30 |
为落实《国务院五部委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村庄规划的通知》要求,促进安徽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有效指导前杨社区的发展建设,结合前杨社区的实际情况,编制了《蒙城县庄周街道前杨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等的要求,现将《蒙城县庄周街道前杨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1、项目名称:《蒙城县庄周街道前杨社区村庄规划(2021-2035年)》
2、公示期限:2023年9月30日-2023年10月30日
3、公示地址:蒙城县庄周街道前杨社区、庄周街道办事处政府网站
4、公示类别:村庄规划
5、联系单位:庄周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58-7651453
邮 箱:mczzbscdzb.163.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289东北方向120米
6、公示内容:
(1)村域国土空间规划图
(2)村域产业发展规划图
(3)重点区域规划总平面图
(4)近期建设项目布局图
(5)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规划期内在国土空间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按照以下规则进行,确需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相关规定,对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有关控制线的,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要求进行管控。位于村庄建设边界外的村庄建设用地,在规划期内优先考虑按照实际情况逐步拆并,确实不能拆并的,应保留现状用地规模和范围,不得扩大。位于村庄北侧的邻避产业发展区用地参照《蒙城县邻避设施基地规划》执行。
1.耕地
本村耕地保有量315.7008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91.9461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林地
本村林地23.3001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限制改变用途。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3.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6.5598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4.农村宅基地
本村农村宅基地24.7934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其居住生活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659公顷。主要用于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6.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1.1851公顷。主要用于村内产业发展、商业经营等设施建设。
7.工业用地
本村工业用地0.9371公顷。主要用于工业生产。
8.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9.3398公顷。主要用于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9.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0.2596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邮政、广播电视、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0.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4184公顷。主要用于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禁止用作其他用途。
11.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27.6160公顷。主要用于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2.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面积0.2673公顷。主要用于未来村庄产业发展,乡村旅游服务设施、农副产品加工、新建居民点等预留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