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664H/202307-00250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会议第二次会议第14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日期: | 2023-07-03 |
张丽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二手房过户流程加强和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 》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心。我县于2016年9月20日停旧(房产证、土地证)发新,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截止目前,已办理不动产登记612780笔(含农房调查确权),其中产权登记132090本,预告抵押证明175690笔,其他如房屋查询证明,异议、查封登记即时办理。
统一登记后,我县历经不动产登记领域作风整顿、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及财产登记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在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间、减材料、降费用等方面与时俱进,不断优化和提升我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如今,我县依托延伸服务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完全实现一般产权登记3个工作日、预告抵押登记一个工作日办结的承诺。
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我局即分析城区存量房屋上市交易登记遗留问题产生的原因,积极探索化解中心城区二手房过户等不动产登记矛盾的方法。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老城区房屋转移的焦点、难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多次会商及征求县住建、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意见,形成了《关于全县安置房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7]53号纪要)及县政府对《关于鸿运华府等住宅小区内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有关问题的请示》批示,解决了安居小区、安康小区、鸿运华府、润尔帝景苑等存量安置房转移补缴土地出让金予以登记的问题。2022年1月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亳州市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制定《亳州市中心城区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出台,我县于2022年5月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参照上述亳州市文件执行。现对我县中心城区划拨土地上房屋上市交易,已经按区域开展土地出让金(收益金)测评,并办理了多笔二手房转移登记业务。
目前,我县中心城区二手房转移登记可以依托互联网线上申报、在智慧城市登记窗口线下办,均实行不动产“交易、税务、登记”一窗综合受理、一站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材料精简如下:1.登记申请书及申请人身份材料;2.不动产权属证书、3.交易合同;4.税费缴纳凭证。
我局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和“一改两为”精神,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积极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廉洁、规范的优质服务。至今,不动产登记已经五次提质提速,实行精减材料、简化流程、取消一切登记前置环节,科学合并办理“交房即交证”“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告”“交地即交证”“验收即办证”“二手房带押过户”事项等多措并举,致力于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
您分析的二手房交易登记的问题确有存在,按照国家对不动产权登记的要求,目标是老百姓轻松获取证书,同时记载产权信息安全、准确。群众不动产登记信息系非公开内容,并不具备共享小区物管服务企业条件。物业服务企业无法及时获取二手房屋交易信息,导致新旧业主信息更新不及时,可能造成房屋已转移但原业主尚欠物管费用,也有房屋过户了,水、电、气没能同步过户等现象。
对你“优化二手房交易过户的制度流程”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将在今后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搭建更为便捷的互联网“交易、登记、纳税”综合平台,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广泛延伸至开发企业、社区服务中心、房屋中介公司、小区物管公司等,让二手房交易登记可以掌上办、随时办、就近办、跨区域办,真正赋予群众财产权;二是做好不动产交易、登记政策的宣传、解释。告知买卖双方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实行交易登记诚实守信;三是优化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住房发展中心的业务中间库系统,动态掌握我县二手房交易登记信息,加强存量房交易市场管理,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有序稳定发展;四是依法扩大不动产登记共享政务数据范围,及时全面推广不动产电子证书(证明)在政务服务数据的应用场景,确保让登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保持优良的工作作风,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优质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5日
单位联系电话:7624185
办复类别: B类
抄送:县人大选工委、绩效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