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591435056N/202402-00068 | 组配分类: |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4-02-12 | 发布日期: | 2024-02-12 |
1、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
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设立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局长担任,副指挥长由相关副局长、党组成员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工作职责:根据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情况,决定本预案启动和终止;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县性、跨县区域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县政府重大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事后调查处理工作;执行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和县政府下达的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任务。
2、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办
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保持与县政府应急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负责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传递、通报和预警发布,执行和实施指挥部决策;组织县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演练、人员培训和相关应急知识普及工作;指导和协助各乡镇(街道)旅游办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准备、应急处置工作。
3、地方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建立相应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原则,共同做好旅游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