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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453/202501-00205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蒙城县漆园街道办事处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一直沿用)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10 发布日期: 2025-01-10

特困人员供养办事指南(一直沿用)

发文日期:2025-01-10 11:40 浏览次数: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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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依据

《亳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民福〔2014〕31号) 第四条。

二、实施对象

社会集中、分散五保。

三、办理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申报材料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五、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

3)漆园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审核、审批。

4)资金发放(银行统一打卡发放)。

六、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蒙城县民政局办公地点:蒙城县嵇康中路102号社会救助股;

漆园街道办公地点:漆园街道办事处民政办。 


七、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联系方式

民政局联系电话:0558-7626720;

民政局投诉电话:0558-7623640。

漆园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电话:0558-7611707

九、标准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8//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96//月。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2250//月、561//月、75//月,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655//月、374//月、57//月。


上述标准自20247月起执行,所需资金在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