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664H/202304-00416 | 组配分类: | 征收土地信息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 文号: | 皖政地〔2023〕73号 |
发文日期: | 2023-04-14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蒙城县人民政府:
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批复如下:
一、国务院同意蒙城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95.1559公顷(其中耕地90.13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4.258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99.4139公顷,由蒙城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按《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139号)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此 复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139号)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