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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664H/202304-00416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文号: 皖政地〔2023〕73号
发文日期: 2023-04-14 发布日期: 2023-04-14

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文日期:2023-04-14 09:13 浏览次数: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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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

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建设用地,业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批复如下:

一、国务院同意蒙城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95.1559公顷(其中耕地90.13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4.2580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99.4139公顷,由蒙城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提供,作为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按《土地管理法》和《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规定,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139号)要求,认真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蒙城县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3〕139号)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