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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429H/202304-00028 组配分类: 节能审查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杭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新型绿色钢结构住宅体系及配套钢构件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 蒙发改环资〔2023〕6号
发文日期: 2023-04-04 发布日期: 2023-04-04

蒙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杭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新型绿色钢结构住宅体系及配套钢构件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文日期:2023-04-04 15:12 浏览次数: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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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杭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新型绿色钢结构住宅体系及配套钢构件制造基地二期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委依据《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暂行)》(皖发改环资规〔20218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节能审查。具体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地址:蒙城县纬三路南侧、经六路东侧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8亿元,占地104461.97平方米,新建3#厂房(建筑面积25425.64平方米)、4#厂房(建筑面积29656.04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9416.54平方米)和宿舍楼(建筑面积9818.23平方米)同时建设多条钢结构生产线,并配套安装行车、切割下料设备、组立机、切割机等生产设备

四、项目能源结构及用能总量:项目能源消耗种类主要是电力、丙烷。项目年耗电量2348.94万千瓦时、丙烷628.97,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标煤3966.85吨(当量值)、7990.58吨(等价值)。该项目采取相关节能措施后年节约标准煤71.4吨。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相关节能标准和设计规范,落实节能报告各项节能措施,不得采用国家禁止或淘汰的电器、设备、材料,并加强设备运营能耗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六、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要按照规定组织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应当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我委。

七、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七、项目投资在线监管平台代码:窗体顶端

七、项目代码:窗体顶端

八、本项目代码:2302-341622-04-01-253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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