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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33M/202303-0007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离婚能不能申请公租房的互动回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日期: 2023-03-10

关于离婚能不能申请公租房的互动回应

发文日期:2023-03-10 08:00 浏览次数: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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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蒙政办秘〔2019〕45号)第二十一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拥有商业性用房、厂房、仓储用房、写字楼、工业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面积、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和机动车辆超过规定标准的,以及五年内有住房交易的、离婚不满3周年的、迁入集体户籍不满3周年的,不得纳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