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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8533M/202304-00074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蒙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关于公租房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及后期处理的主动回应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10 发布日期: 2023-04-10

关于公租房租赁保证金缴纳标准及后期处理的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2023-04-10 08:00 浏览次数: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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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审核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实物配租对象,应根据承租房的建筑面积,并按合同约定市场月租金标准的6倍,一次性缴纳租赁保证金。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低保户家庭,凭借民政部门近期认可的证明材料,可以免缴租赁保证金。

2、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承租人无违约责任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承租人有违约的,将从保证金中抵扣承租人应承担的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