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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60660605C/202302-00163 组配分类: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2-07 发布日期: 2023-02-07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2023-02-07 15:01 浏览次数: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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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07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自2023年3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9日


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注:上述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