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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003179202M/202501-00127 组配分类: 性别变更、更正
发布机构: 蒙城县立仓镇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办事指南】性别变更、更正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3 发布日期: 2025-01-23

【办事指南】性别变更、更正

发文日期:2025-01-23 16:13 浏览次数: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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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部门:蒙城县公安局各公安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公民依法申请变更、更正性别

三、办理流程:

公民申请变更、更正性别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四、所需材料:

实施变性手术的公民申请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由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报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性别变更手续:

(一)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国内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

五、办理时限:

(一)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区)公安局(分局)。因涉及多个派出所或其他单位,情况复杂,需要发函调查的,可以再延长10个工作日。

(二)县(区)公安局(分局)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三)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县分局;

(四)公安分局接到市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后2日内通知公安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2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