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版 | 无障碍 | 长者版 |
返回首页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社会保险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索引号: 11341622003179042E/202403-00015 组配分类: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发布机构: 蒙城县双涧镇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办事指南】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日期: 2024-03-01

【办事指南】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发文日期:2024-03-01 17:16 浏览次数:430
字体大小:[大 |中 |]

1.事项名称: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自愿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在职重复参保或者丧失中国国籍人员。

3办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时缴费清退的问题的复函》(皖人社秘[2010]496号)、《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97号)、《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号)。

4办理所需材料:

(一)在职死亡:办理涉及第三方事故死亡人员、

1)法定继承人申请;

2)死亡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3)死亡人员火化证、死亡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收原件);如现场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可按照告知承诺制现场承诺办理。

4)第三方事故认定书及事故赔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继承人和去世人员身份证、证明法定继承人身份的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即:户口本、结婚证、子女需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提供,银行开户名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应支付待遇:1、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

        2、第三方赔偿协议书已支付相同项目,将不再进行其他项目支付。(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自愿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

1)参保人员个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开户行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应支付待遇:1、参保人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

2、缴费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三)在职重复参保退费(“先转后清”原则)

1)参保人个人申请;

2)提供重复缴费相关月账户信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开户行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应支付待遇:重复期内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四)丧失中国国籍(移居港、澳、台地区):

1)参保人个人申请;

2)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或迁往港、澳、台地区定居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提供开户行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应支付待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

5.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6.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7.结果送达:社会保障卡发放

8.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9.办事时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10.办理机构及地点:蒙城县齐山路和仁和路交叉口智慧城市运营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

11.咨询查询途径:0558-7698502

12.监督投诉渠道:0558-7623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