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622003178541G/202312-00007 | 组配分类: | 学籍管理 |
发布机构: | 蒙城县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学籍证明、毕(结)业证书遗失办理学历证明确认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3-12-01 | 发布日期: | 2023-12-01 |
《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 (二)取消中小学生转学或升学时提交的学籍证明,改为学校通过统一电子平台核验。
《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皖教基〔2010〕25号)第二十条 毕(结)业证书丢失,一律不予补发。如需高中学历证明,可持本人申请及身份证、学校证明、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存根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向省教育厅申请办理《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