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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22560660605C/202511-00100 组配分类: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布机构: 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有效 关键词:
名称: 【政务服务指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1-24 发布日期: 2025-11-24

【政务服务指南】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发文日期:2025-11-24 15:27 浏览次数: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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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文件依据:1.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人员且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二)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三)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六)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八)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 2.政策对象:自然人
  • 3.申请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4.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选择该事项申请办理; 2.受理: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予办理,并将原由告知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相关要求; 3.办结:对符合办结条件要求的及时办结。
  • 5.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6.办理地点(方式):蒙城县齐山南路138号蒙城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东一楼人社综合窗口
  • 7.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短信或其它方式
  • 8.咨询电话:0558-7778055、762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