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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
有效性: | 关键词: | 无 | |
名称: |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蒙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无 |
发文日期: | 2020-08-25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蒙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蒙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55号)和《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充分运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下简称“两化”)试点成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到2023年底,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县乡两级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两化”水平大幅提高,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二、年度计划
——到2020年11月底,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结合省政府部门下发的标准指引,梳理公开事项,严格界定公开范围,基本编制完成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公开各类主动公开事项。探索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通过线上线下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到2021年底,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逐步扩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范围。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
——到2022年底,将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现常态化公开;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全部开设政务公开专区;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到2023年底,对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评估,巩固提升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成果和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
1. 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部门及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的指引目录,结合县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进行全面梳理,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于2020年11月底前编制完善县乡两级基层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针对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适时结合省直有关部门在国家标准指引印发后编制指引目录,及时纳入公开目录。
(二)健全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2.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和发布。对政府信息要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拟定公文时要提出公开属性建议,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公文时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等字样。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推进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3. 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政策实施和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误解疑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
4.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强化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充分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网络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5.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结合职责权限和我县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政策实施、项目推进中要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商会、行业协会等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制度。
6. 完善考核评议机制。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明确考核的范围、标准、环节、程序,强化结果运用。采用第三方机构评估、民意调查、网上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探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努力聚焦群众需求,完善公开方式,提升公开质量。
(三)整合信息资源,推进公开平台规范化。
7.加强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建设。根据《县级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技术规范》,明确我县政务公开数据标准。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的作用,更多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基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专题等形式,集中发布县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县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8.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制定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统一标准,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
(四)坚持利企便民,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9.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皖事通”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五)实现有效衔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10.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使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村务公开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因地适时,逐步在有广泛需求的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11. 推行政务公开日活动。探索开展县乡两级“政府开放日”活动,让群众近距离、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运转流程,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理解与信任。
(六)开展探索创新,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12. 发挥试点单位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我县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两化”试点工作经验优势,将试点成果积极运用在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等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全面完成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任务。
13. 开展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从2021年起,按照“创建主体申请,市政府推荐,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确定”的程序,细化措施,保障资金,努力争创“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示范区和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将26个“两化”领域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县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领导小组两套机制,根据阶段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协调、推进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统筹推进各项重点任务。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交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专题专栏等,广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基层政务公开“两化”责任单位要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加强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两化”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利用年度培训的制度性安排,采用集中培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评价。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的考核力度,提高分值比重,强化跟踪督办,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考评机制,把“两化”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提高“两化”权重,强化结果运用。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附件:1. 蒙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2. 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附件1
蒙城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
序号 |
工 作 任 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主体责任单位 |
时限要求 |
1 |
细化出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0年 8月底 |
2 |
全面梳理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事项。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0年 8月底 |
3 |
编制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下发基层对标对表核对确认。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0年 9月底 |
4 |
编制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按目录公开各类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0年 11月底 |
5 |
及时将其他领域公开事项纳入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 |
2022年 6月底 |
6 |
基层政府要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
2021年 6月底 |
7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
2021年底 |
8 |
完善基层解读回应工作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0年底 |
9 |
建立完善县域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0年底 |
10 |
完善基层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0年底 |
11 |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0年底 |
12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考核评议机制。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0年底 |
13 |
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功能,开设基层政务公开专题专栏。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0年 9月底 |
14 |
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精准推送政府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0年 9月底 |
15 |
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融媒体中心 |
2021年 12月底 |
16 |
在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数据资源局、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
2021年底 |
17 |
集中公布基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数据资源局 |
2020年底 |
18 |
推行基层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数据资源局 |
2020年底 |
19 |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数据资源局 |
2021年底 |
20 |
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各乡镇(街道) |
2021年底 |
21 |
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各乡镇(街道) |
2022年 9月底 |
22 |
探索开展县、乡两级政府开放日活动。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
2021年底 |
23 |
发挥国家级“两化”试点引领作用,率先完成各项基层政务公开“两化”推进任务。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 |
2021年底 |
24 |
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开发区作为县级示范区和示范点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县开发区 |
2021年底 |
25 |
出台推进示范区、示范点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示范区和示范点建设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2021年底 |
26 |
开展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努力争创“安徽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示范区”。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县开发区 |
2021年底 |
27 |
明确工作机构,配齐必要的专、兼职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县直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
2020年底 |
28 |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持续推进 |
29 |
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加大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持续推进 |
30 |
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
县政府办公室 |
县政务公开办 |
持续推进 |
附件2
县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名单
县发展改革委(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领域)、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领域)、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养老服务领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县财政局(财政预决算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扶贫领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县自然资源规划局(重大建设项目、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县水利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县交通运输局(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县生态环境分局(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领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建设项目、城市综合执法、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县住房发展中心(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县征收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县城市管理局(城市综合执法、市政服务领域)、县农业农村局(涉农补贴领域)、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城市综合执法、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县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领域)、县应急局(安全生产、救灾领域)、县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县扶贫开发局(扶贫领域)、县税务局(税收管理领域)、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