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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来蒙职工公租房申请流程及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3-05-29 16:01 阅读次数:2705 来源: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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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蒙城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蒙政办秘〔2019〕45号)文件第三十二条规定: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时,需向家庭居住地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大中专院校毕业不满五周年的(不含在职教育)。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任)用手续;
   (3)在县城镇规划区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18平方米标准;
   (4)单位近期连续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或公积金;
   (5)主体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城区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发放政策。
    第三十四条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时,需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毕业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
   (2)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任)用手续;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公共租赁住房网上申请流程:
    首先打开浏览器搜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点蒙城厅→个人注册、登录→下拉找到社会服务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我要申请→选择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选择申请模式(1、城镇低保户;2、低收入;3、中低收入家庭;4、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5、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保障性住房申请。)→选择其中一项点在线申办→完整填写真实有效的家庭成员情况及住房信息表→上传申请必要材料→完成提交→收到申请成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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