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卿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星、赵凤轩、何峰参加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郑戈,副县长刘鹏及法检两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了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决定任命张海涛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卿向张海涛颁发了任命书,张海涛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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