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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关于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是什么
来信时间:2024-02-07 15:37 来信人:***   

关于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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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4-02-26 15:43 回复部门:蒙城县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